《玫瑰的故事》中,和黃亦玫有感情羈絆的第三位男士登場,由霍建華扮演的傅家明,所謂的靈魂伴侶,在黃亦玫離婚回到北京之后相識相愛,但我真的不喜歡傅家明這個人。
傅家明的弟弟和女友說,要不要把哥哥生病治療的事情告訴小玫姐,但是女朋友不讓,說這是人家兩個人的事兒,況且說傅家明手術(shù)之后恢復(fù)還可以,也許就沒事兒了。
因此,傅家明的弟弟都知道自己哥哥的身體沒那么樂觀,傅家明也一直都在服藥,但是他好像沒有正式說過自己的病,因為喜歡所以他就和黃亦玫去相愛了。
愛呢,總是開始得很美麗,傅家明當(dāng)然是一個有魅力的男性,能彈會唱,去酒吧做演出,很有藝術(shù)氣息,和黃亦玫最本真的文藝的自我是契合的,蘇更生覺得他們兩個很像。
我們看到的傅家明,有一種隨意又用力的生活感,他看起來是在享受生活,騎著摩托車旅行,去酒吧唱自己的搖滾樂,很聰明也很幽默,精神世界領(lǐng)先很多世俗現(xiàn)實的人。
但是這樣不世俗的人,一定是有其不世俗的理由,他用力享受生命自在活著的原因,難道不是因為他可能隨時會離開這個世界嗎?在自己都不能確定的生活中,去享受愛情,對于另一當(dāng)事人來說,這是極致的自私吧。
看到一句話,傅家明死在了黃亦玫最愛他的那一年。
這對于黃亦玫來說,非常殘忍并且不公平,愛情當(dāng)然有很多解讀,曾經(jīng)擁有和天長地久,大家更傾向于哪一種呢,難道不是和最契合的人天長地久嗎?
自己的健康都無法保證,就談情說愛,不告知對方自己的情況,這難道不是自私嗎?我實在無法共情這樣的男人,也不覺得他有什么值得去愛。
提前告知是一種美德,什么都不說先戀愛,后來再說自己得病如何,很多女人沖昏頭腦是肯定會選擇不離不棄的,就像黃亦玫,竟然還為了陪伴傅家明放棄了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對于她的人生,也永遠(yuǎn)形成一個空洞,無法填補(bǔ)。
得不到的永遠(yuǎn)是好的,她永遠(yuǎn)懷念起傅家明都是相愛的時間,活著的人怎么和死去的人相比呢,影響太大了。
還有一點,大概人到了一定年紀(jì),就沒有那么喜歡文藝青年了吧,還是會覺得接地氣的生活比較好,安安穩(wěn)穩(wěn)的幸福更踏實,也不是誰都想要騎著摩托車兜風(fēng),或者在郊外的船上親吻親密,這種冒險和刺激,距離生活還是有點遠(yuǎn)。
大家對風(fēng)花雪月都有一些幻想,但是在黃亦玫回到北京之后,她和傅家明之間的粉紅泡泡并沒有編劇或者作者認(rèn)為的那么美好,那么讓人心馳神往,所謂契合相似玩得到一起,適合與否只是時間問題。
為了證明愛,而去讓自己不得不變得偉大,如此沉重,怎么會讓人向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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