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觀察報 記者 杜濤 6月20日,出差途中的沈歌回顧了上半年的工作:出差次數(shù)多了,但是業(yè)務量下降了25%,欠款也要不回來。
沈歌一直從事政府投融資咨詢業(yè)務,這項工作主要的客戶是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沈歌能夠直接觀察到地方政府在項目投資上的變化。今年上半年,沈歌發(fā)現(xiàn)客戶對項目的要求越來越高,每個項目都需要謹慎決策,認真思考,并一遍又一遍地開會琢磨。新的項目仍在摸索中,比如特別國債和長期國債的項目申報;新的規(guī)則也需要熟悉,比如剛剛出臺《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新的情況也需要應對,比如各類對項目的審計讓地方政府選擇“一動不如一靜”。
在沈歌看來,很多地方的基建投資基本依靠爭取上級資金,比如專項債券、預算內(nèi)投資和長期國債等。但與此前不同的是,地方政府爭取資金的積極性正在下降。
如何催債
沈歌本周向三個不同省份的客戶匯報了工作,并與他們溝通了新的項目。沈歌說:“需要持續(xù)不斷地跟蹤客戶的需求?,F(xiàn)在,客戶需求不穩(wěn)定,有些項目可能在一段時間內(nèi)想做,隨著時間的推移,又不想做了。”
在業(yè)務好的年份,沈歌一年能簽訂近1億元的合同,去年減少至5000萬元,而今年的情況更為嚴峻。除了業(yè)務減少,沈歌的團隊也在收縮,與2022年相比,其團隊人員減少了五分之一。如今,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的業(yè)務,沈歌都接。
比起接新訂單,沈歌今年的首要任務是催款。
他每周對照著應收賬款單,督促業(yè)務人員收款,還親自帶著團隊上門催款。有些地方政府直接對沈歌說:“沒錢”;有些會委婉地說“等等,再等等吧”。
今年5月,沈歌去了西南一省份的某縣,見到相關(guān)負責人后,沈歌先匯報項目執(zhí)行情況,然后拿出合同,提醒對方應該付錢了,結(jié)果對方“打哈哈”,說現(xiàn)在績效獎金都發(fā)不出來,情況也匯報至當?shù)乜h長處,還沒有批復。沈歌說,有些地方拖欠太久了,對接的人員也換了,基本就“夠嗆了”。
還有一次,沈歌去“堵客戶大門”時,碰巧遇見了對方部門的負責人在辦公室,沈歌直接進去,跟對方說:“項目做完了,該付錢了。”
這位負責人對沈歌的態(tài)度不冷不熱,對他做的項目也是諸多挑剔,比如會提到項目后續(xù)工作尚未完成,項目有些細節(jié)沒做好之類的。
最后結(jié)算了10萬元,而項目總金額為70萬元。
被支走的財政局長
姜笛是沈歌的同行。
姜笛發(fā)現(xiàn)一個現(xiàn)象:和地方政府、城投公司交流的時候,地方政府的人會先把當?shù)刎斦珠L“支出去”,或者等散會后,財政部門人走了,再詳細研究項目的問題。姜笛說:“做項目財政是要付錢的,但是財政現(xiàn)在要合規(guī),還要保三保,財政要是不強勢,三保的壓力會更大,所以開會研究項目的時候,為了推進項目,就會先把財政局長先支出去?!?/p>
今年,姜笛每個月有15天都在外面奔波,業(yè)務狀況并未因他的努力而改善,業(yè)務量同比去年下降了30%。姜笛說:“前些年一直在忙碌中,現(xiàn)在一閑下來,有些慌的感覺,特別是這兩年剛剛?cè)肼毜哪贻p人?!?/p>
這幾天,姜笛發(fā)現(xiàn)其客戶在忙著學習國務院剛剛印發(fā)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并以該條例為標準,對照以前的招投標方案是否合規(guī)。姜笛估計,可能是當?shù)赜忠媾R一輪檢查了。
沈歌也注意到,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意愿在下降,一個原因是對風險的擔憂。各類審計、巡查太多,地方疲于應付。要反復就以前的投資項目回答諸如“當初實施項目是誰的決定”“開了哪些會議”等各種問題。
出于安全考量,很多行政官員不敢輕易作出投資決策。姜笛說,某一縣的投資部門負責人對所有審批事項都不做決策,而是直接將所有審批材料上交至市里,但市里也不拍板,導致市、縣之間來回開會討論,項目遲遲無法順利推進。
地方政府的另一個擔憂是專項債的延續(xù)問題。沈歌說,一些專項債項目周期較長,但項目資金是一年一報,有些項目可能去年通過了,今年就被審批部門砍掉了,導致項目爛尾。他接觸的一個案例是:某地有十多個專項債項目,去年通過了審批,今年卻沒有通過。但是項目已經(jīng)開始施工了,審批不通過,資金就無法到位,其他融資渠道也不敢用,項目只能停工。
沈歌說:“地方政府也慌,萬一不能續(xù)發(fā),項目怎么辦,已經(jīng)簽訂的施工建設合同怎么辦?!?/p>
給“老PPP”善后
盡管沈歌和姜笛的基建咨詢業(yè)務在萎縮,但同樣從事該行業(yè)的一位律師今年上半年的入賬金額卻超過了去年全年的總和。
6月19日,該律師告訴經(jīng)濟觀察報,今年上半年其律所的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30%,個人收入更是超過了去年全年的總和。這主要得益于之前項目的回款,以及基建糾紛項目的增加,比如PPP存量項目的糾紛。該律師說:“不過,今年上半年新項目收益一般,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企業(yè),壓價都很厲害。”
自2023年2月起,中國實施了近十年的PPP模式進入了一個新時代。在新舊機制轉(zhuǎn)變過程中,遺留了龐大的存量項目市場,其中如何妥善處理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項目成了不少律師的新增業(yè)務。
上述律師認為,存量PPP項目爭端解決的市場非常大,其特點是金額大、爭議大,這類糾紛有合同本身不完備的原因,比如合同缺乏明確的提前終止條款,或者即便有,也因為項目履約管理不規(guī)范和合同條款僵化,導致雙方違約事件頻發(fā),且難以單獨歸責于一方。政府接管時缺乏嚴格的程序要件,各方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判斷存在較大分歧,違約責任難以判斷。同時,社會資本在保存過程資料和保護自身權(quán)益方面的意識不足,往往在糾紛發(fā)生后陷入被動。
上述律師還指出,財政資金支付不及時是這類糾紛的另一個集中問題,這導致社會資本難以維持運營,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
姜笛也做過一些PPP項目調(diào)解終止的項目。他發(fā)現(xiàn),只要地方政府每年給社會資本一點錢,投資人就會感到很滿意,他們并不強求地方政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款項,更不會對利息收益有過高的期望。對于地方政府而言,面對投資金額達到10億元以上的項目,要籌措資金來終止項目確實存在很大的難度。即使在一些大型項目中,地方政府與社會資本之間存在較大的分歧,地方政府也傾向保持克制,不終止項目,而是每年向社會資本支付一定的金額。
上述律師說,當前經(jīng)濟面臨下行壓力,使得客戶之間的關(guān)系也在發(fā)生變化。以前,雙方在調(diào)解糾紛時都會相互留有余地,而現(xiàn)在由于市場不景氣,大家壓力都很大,可能會發(fā)生更加激烈的沖突和矛盾。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沈歌、姜笛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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